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营造良好风尚

发布时间:2017-12-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鄢北军 李志宏

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后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主要内容与基本形式,特别强调了要加强评估组织管理、切实推进“阳光评估”、规范评估行为、树立良好评估风尚等要求。在实施新的评估制度时,特别是在先行一步的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如何营造良好的评估风尚至关重要,已成为政府、评估机构、参评学校和社会共同关心的课题。

一、在合格评估中营造良好风尚的意义

营造良好评估风尚,是落实党中央对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明确提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教学评估作为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不仅事关高等院校本科教学质量的生命线,也是形成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因素。

营造良好评估风尚,是推动我国评估制度健康发展的需要。2003年—2008年,我国启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这一大规模水平评估是在高等教育扩招的背景下,为巩固教学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强化质量意识、促进参评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推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探索建立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形成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评估氛围方面还做得不够。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主要有五种模式,即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学校自我评估、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探索国际评估。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实施合格评估,是今后我国五大评估模式的重要内容,是新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的先行者、试金石,事关评估工作新一阶段的开局是否顺利,能否全面推进。所以,合格评估开好头,形成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合格评估工作风尚,意义深远。

营造良好评估风尚,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要求。学校历来被认为是社会一片净土,人们通常将学校视为引领社会风气的精神殿堂,将为人师表的教师视为社会文明的标志,将充当社会良心的学者视为社会道德的楷模。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作为思想道德建设前沿阵地、重要窗口的高等学校,是培养诚信的重要场所,更是引领社会风气的前沿哨所。所以,营造良好评估风尚不仅是高等学校的应尽职责,也是社会的需求。

二、科学合理的合格评估方案是营造良好风尚的源头

截至2010年底,2000年以来新建的本科院校有314所(其中未参加过合格评估的院校约为200所左右),已成为全国普通本科院校一支重要力量。为了充分体现这些学校开办本科教育时间较短、教学质量亟待提高等特征,目前研制的合格评估方案归纳有以下主要特点:

针对性强,体现了分类指导思想。针对新建本科院校的特点,合格评估方案核心内容体现在“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四个促进”是指“促进加大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不断规范、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三个基本”是指评估时专家把握的尺度为“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一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这将成为贯穿合格评估的一条主线。

解决功利性问题。合格评估是认证式评估,方案设计思想就是上不封顶、下保底,不是选拔、选优的水平评估,只要达到“三个基本”就合格。在结论上,只有“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没有等级,从源头上淡化了功利性,减轻了参评学校的“压力”。

三、合格评估新理念是营造良好风尚的基础

合格评估坚持以人为本、以发展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的指导思想,在总结我国多年评估实践经验,借鉴国际现代教育评估先进理念和先进思想的基础上,倡导以下新理念:一是强调学校是评估和质量保障的主体,把提高质量的主要责任和任务交给学校。学校要加强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专家进校考察前学校要进行认真自评自建,提交教学状态数据和自评报告,并要求学校在撰写自评报告时,对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所占篇幅不得少于总篇幅的1/3。二是体现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引导学校以平常心、正常态、学习心、开放态对待评估,重在建设过程和改进工作。三是倡导评估专家与参评学校是平等互动关系,专家的职责既要为国家把关,更强调为学校服务。明确评估双方“平等交流、同行互助”,用“把脉”和“开方”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专业服务,转变学校被动接受评估的局面。四是突显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重视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的评价,让学生成为评估的真正受益者,让师、生以及毕业生和社会的评价成为教学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主要评价标准。五是合格评估是“门槛”评估,评估的是学校基本条件,体现了学校举办方的责任,这就要求学校举办方不断加大投入,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条件保障。

四、新的评估方式是营造良好风尚的主要手段

在合格评估实施过程中,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是形成良好评估风尚的保证和手段,新的评估方式主要有:一是使用了数据分析方法,要求评估组织机构基于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对参评学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做出分析报告,服务于学校、政府、社会,最重要是服务于评估,使评估过程简化,减轻学校准备材料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采用了新的考察模式,即可采用集中进校或分散进校的方式进校考察。三是采用了新的专家工作方式,评估专家在进校前要做足功课,认真研讨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出详细的进校考察重点和工作计划;在进校考察中要做全功课,要对所有指标全面考察并独立判断打分;在离校后要做好功课,要求一周内提交2000字左右的个人考察报告,其中问题和建议的内容应占到总字数的一半以上,专家组长汇总后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专家组考察报告,其中问题和建议的内容应占到总字数的一半以上。四是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估的工作机制,聘请部分行业和社会人士参加评估工作。同时,邀请媒体记者作为观察员全程观摩评估过程,体验评估新风尚。

五、强化过程管理是营造良好风尚的组织保障

有好的制度设计,并不等于有好的结果,科学的组织与管理将是合格评估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成功的关键所在。必须强化合格评估组织过程管理,向管理要效率、要质量、要风气。

首先,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明确了各方职责,完善了组织架构,形成了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特别注意发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明确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所属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规划;指导学校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对专家考察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落实评估整改工作等。

其次,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建立了专家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和专家考评、进退机制,同时制定严格的专家工作要点和评估流程,力图做到专家既能按照规定程序工作,又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和创造性。

第三,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合格评估提出的“十不准”要求,即专家人校评估期间,领导不迎送专家;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宴请;不安排接见;学校不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在网络和媒体上作宣传报道;不造声势(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悬挂彩旗等);不送礼物;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专家组不组织学生现场考试。如果发现并经查实被评学校有以上行为的,终止专家评估活动或对评估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第四,切实推进阳光评估和诚信评估。建立评估信息公告制度,合格评估方案、政策文件、标准、程序以及学校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进校评估的专家名单、评估考察报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规定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也要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建立了领导项目负责制、项目管理制、秘书管理制和相互考核评价制等,对合格评估工作多个方面与环节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细化并落实到个人,并把工作质量与个人年终考核相挂钩。

第六,国家承担合格评估专家进校期间工作和生活的所有费用,对学校来讲,合格评估是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既减轻了负担,又避免了过度接待和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

2012年,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将在更大范围开展,今后将遵循宁可慢一些,但要做得细一些的原则,扎实稳步推进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我们相信按照新的评估方案,倡导新的评估理念,采用新的评估方法,强化过程管理,在国家、评估机构、参评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树立起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评估风尚。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2012年第Z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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