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基础知识(二)

发布时间:2017-11-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基础知识(二)

 

11、合格评估如何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分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两个方面。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般通过国家法律规定、经费保障、政策指导以及建立定期的评估制度来实现: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般是由高校依照自身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质量标准,提供人财物条件,加强过程监管,开展自我评估,收集信息,反馈调节,改进提高各个方面构成。

新建本科院校办学历史较短,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相对薄弱。因此引导新建本科学校建设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开展合格评估的重要目的。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充分体现了这一指导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指标中明确提出“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是在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经费投入等评估指标中规定了具体的可量化的要求,使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有可靠的条件保障;

三是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学生课外科技及文化活动、学生指导与服务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和监管措施;

四是专门设置了“质量监控”这一评估指标,要求“学校建设自我评估制度,并注意发挥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作用,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此外,还设立了“师生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内容,引导学校注意收集师生和社会用人单位对学校的评价信息,及时改进工作。

1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如何体现“以学生为本”?

合格评估方案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主线,从学校的办学定位、指导思想等顶层设计,到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体系设计,最后落脚点到考察学生就业,一以贯之地引导新建本科院校提高培养过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例如: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考察学校是否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在合作开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育人、合作就业等方面是否成效明显;

在考察教师队伍时,不仅要看生师比、高学历和高职称教师的比例,还要看教师中具备专业(行业)从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的比例,更要看教师整体结构和水平能否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方面,评估指标要求学校的专业设置应该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相适应,要求构建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的课程体系,其中尤其强调了对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13、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民办高校做了哪些调整?

根据我国民办高校的现状,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其基本要求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法理结构完善。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地发挥着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二是在观测点“生师比”基本要求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50%。强调自有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确保教学工作健康、有效、可持续开展。

三是增加备注3——“专任教师的 计算方法”: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14、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是指哪些环节的质量标准?

理论教学(含批改作业、答疑辅导、考试等)、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和素质拓展等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15、评估结论是如何形成的?

合格评估结论的形成分为两个阶段:

首先,由专家个人在全面考察、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按指标体系进行投票,专家组汇总统计专家个人投票结果形成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最后,专家组将参评学校的评估结论建议提交给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由教育部评估中心予以公布。

16、教育部对评估结论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教育部规定合格评估结论为“通过”的新建本科学校,五年后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合格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收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与相应处罚。

17、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哪些环节?在评估指标中有哪些具体要求?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在评估指标中具体要求有:

(1)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以上。

(2)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开放性实验室。

(3)能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时间和经费有保障、指导到位、考核科学、效果好。

(4)把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教师参加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

(5)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指导规范,论文(设计)质量合格。

18、合格评估专家组是如何构成的?

专家组是教育部评估中心委派,在特定时间内,完成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考察和评估任务的工作队伍。

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专家组成员一般为7至9人,设组长1人。专家组一般应包括学科专家、教育管理专家,同时聘期一些行业或社会人士参加。专家要能较好地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方针政策,熟悉本科教学工作,有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评估专家根据参评学校的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选聘坚持回避制度。

19、评估专家组在合格评估工作中有哪些任务和要求?

专家组本着替国家把、为学校服务的理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和评价。通过审阅学校的自评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有关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参评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情况,查找学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反馈,提交考察报告和结论建议。专家组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踏实工作、平等真诚,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评估纪律。

20、评估专家组如何查阅资料?

(1)由于查阅资料工作量大,可以先进行粗略浏览,然后根据专家的分工,按评估方案的要求逐项进行查阅;

(2)在审阅资料过程中,如果遇到某些不太清楚的问题时,可以请学校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做进一步的解释,也可以请学校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

(3)如果材料中的关键和重要数据或者对评估结论有影响的内容出现矛盾或存在疑问时,专家组会仔细认真核对,并要通过其他调查手段查清,核实;

(4)专家还可以根据需要临时调阅一些补充材料,如: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师的教学进程表、教案或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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