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发布,市公安局发布近期发布《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的通知》。明年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   人才类“集体户”为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内外引进人才的落户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挂靠在人才类集体户内人数不断增加,户籍基本管理功能缺失,给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   为进一步推进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自明年1月1日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严密“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完善“社区公共户”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   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为梳理排摸阶段。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核查比对阶段。明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整顿清理阶段。   明年1月1日起,拟落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将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分(县)局、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