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引导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集中优质资源举办优势专业,建立并完善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在全面总结前三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2月7日